1、项目编号:DPCG[ 登录查看 ]2、项目名称:水头沙临时停车场工程3、工程类型: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4、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5、招标方式:预选招标6、定标方式:抽签定标法7、招标人: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8、经办人:邱工9、办公电话:0755-8430 062010、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1、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头沙临时停车场场地的清理、场地硬化、交通划线、新建箱涵、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12、资金来源:政府100%13、招标控制价:1,983,184.75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68,485.36元。)14、本次招标下浮率:8%15、中标价:1,830,008.79元(合同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计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16、工期:45日历天17、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登录查看 ]15时至[ 登录查看 ]15时
18、招标人在大鹏新区2017-2019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库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组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入围相应组别: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
19、抽签定标时间:[ 登录查看 ]15时。20、抽签定标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8栋2楼抽签室。21、相应组别入围承包商无需到场,如需旁观,可自行委派代表到场见证。如委派代表为已备案联系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即可;如委派代表不是已备案联系人,则需提交资料: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22、如承包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23、承包商应遵守《深圳市大鹏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深鹏住建规〔2019〕4号)及其他小型建设工程相关规定。
详细咨询:0755-8353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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