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助力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电子平台,我区共完成16702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采购金额约64.76亿元。一是电子采购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实现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化采购,覆盖所有集中采购项目,从投标报名、获取标书、投标、开标评、发放中标通知书、质疑处理及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等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让投标企业从“少跑路”到“零跑路”。二是评审信息全公开。评审信息公开程度全市领先,全面公开企业投标文件、评委打分、评委名单等,最大限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打造政府采购“宝安质量”。三是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鼓励通过银行保函方式收取,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截至2019年,已清退272家企业的保证金,涉及金额493.88万元。四是搭建融资平台。增加订单融资条款,落实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工作,帮助金融机构搭建“银企”平台,有效解决中标企业融资难题。五是营造守信环境。严格准入门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政府采购“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市场氛围。六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在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详细咨询:0755-83539449
详细咨询:0755-83539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