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要求,自[ 登录查看 ]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调整为网上受理并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采购人网上提交合同备案材料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在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sz.gov.cn),填写合同备案相关信息,并上传合同备案材料。合同备案材料具体如下:
(一)政府采购系统项目提供: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网下项目(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网下采购项目、各代理机构组织的未使用深圳市政府采购系统的项目)提供:①签字盖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三)延续合同提供:①上一年已备案合同、②拟备案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四)合同变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的要求进行合同变更公示后,再提交变更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受理并审核备案合同
采购人网上提交合同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网上受理、审核备案合同;同时,在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合同备案审核公示】栏目下,公示合同备案受理及审核情况。
三、采购人查看合同备案受理及审核情况
采购人在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合同备案审核公示】栏目下,查看合同备案受理及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即可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不通过的,根据公示显示的不通过原因,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资料。
采购人在操作执行中,如有疑问,可以及时进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 登录查看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登录查看 ]。
详细咨询:0755-8353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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