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检测仪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自动检测仪,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自动检测仪公开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一)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
(二)供货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三、项目控制价:17.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部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和外资控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控股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申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此项目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03月05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三)方式:以邮寄或现场投递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符合《货物一览表》物资清单资质要求】;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上述1-3也可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军内事业法人单位,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7.材料要齐全,否则拒绝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105mm射击基础练习自动检测仪 | 用于基础射击练习课目模拟训练与考核。工作电压AC220V±10%,50HZ,由主控机盒、靶盒、靶架底座、电刺针、近瞄镜等构成。 | 套 | 9 |
2 | 30mm射击基础练习自动检测仪 | 用于基础射击练习课目模拟训练与考核。工作电压AC220V±10%,50HZ,由主控机盒、靶盒、靶架底座、电刺针、近瞄镜等构成。 | 套 | 9 |
备注 |
详细咨询:0755-8353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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