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就《坪山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宣讲答疑服务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SKCGK-202101
二、项目名称:2021年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宣讲答疑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2021年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宣讲答疑服务项目 | 30 | 项 | 1 | 含税 |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报名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名供应商应具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须包含以下信息: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非企业无须提供;
(四)报名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需提供诚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诚信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要求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备齐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响应:
(一)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采购项目登记表(加盖公章);
(二)响应方案(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需求请致电获取);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九)《项目招标方案》中要求的其他评标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及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登录查看 ];
(二)领取及递交标书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111室(疫情期间,请将纸质件以快递方式寄付,到付件一律拒收);
七、中标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中标。
附件: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详细咨询:0755-8353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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