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我区科技产业发展,结合当前全市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以及宝安科技产业发展实际,我局牵头对《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进行完善和修订。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于2020年1月2日至1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相关意见,公告期满,未收到公众对《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稿)的相关意见。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2月13日
展会合作
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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